1月29日,山东省政府批复设立栖霞、莘县、牡丹、邹城4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简称“农高区”)。栖霞等4个省级农高区实行现行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,将开展先行先试,推进区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批复要求,4个省级农高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,坚持依法供地,严禁房地产开发,合理、集约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。 栖霞省级农高区规划面积7.79平方公里,四至范围为:东至生山,北至祁连山路,南至长春湖,西至白洋河。其中,规划建设用地0.06平方公里,规划科研试验、示范农业用地7.73平方公里,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。 2-8-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