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,龙口正式被授予“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”荣誉称号,斩获了中国优秀城市之间的“城市奥林匹克”竞赛入场券。这一天,将永久载入龙口文明创建的史册。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,对于龙口,不啻于一场浴火重生的考验。市民的道德修养、文明程度犹如标尺,能衡量出一座城市的文明高度。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形的改变需要文明的催化,创城就是一针“催化剂”。 8月,龙口市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,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自此,龙口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号角正式吹响,一场众志成城的城市大考拉开了帷幕。 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。对于龙口而言,城市大考的备考之路早已开启。四德工程深入推进,市民道德素质不断提升;城乡共建美丽乡村,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……自2005年在全省率先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,在四届省级文明城市评选中,龙口市入围三届。 以四德工程为引领,龙口市大力弘扬“诚信、崇商、友善、进取”的龙口精神,不断深化“争创文明集体、争当道德模范”两大主线,积极创建“孝德在龙口”“诚信在龙口”“核心价值观+特色文明社区”“最美龙口”四大活动品牌,以水滴石穿的恒劲纵深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在全市蔚然成风。据了解,龙口已有1人当选“全国道德模范”,1人当选“全省道德模范”,7人入选“中国好人榜”,18人获得“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”和“山东好人”称号,29人入选烟台以上道德模范和好人榜,入选人数和规模居全省县市区前列。 2014年以来,龙口市实施了以“环境利民、产业富民、服务惠民、文化育民、和谐安民”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。截至目前,全市新增硬化道路330万平方米,栽植乔灌木32万株,建设开放式公园92处。先后举办“新农村新生活”培训2000余场,农村文明一条街、善行义举四德榜建成率100%,镇村共评选出各类典型8000多名。全市共建成农村文化大院216个,农村文体活动室387个,农村文化设施普及率达到了100%,“幸福龙口欢乐行”活动遍及城乡各个角落。 民之所望,政之所向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、得民心的利民惠民工程,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的获得,这既是龙口市委、市政府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奋斗成果,也是龙口63万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努力结晶!多年的“备考”成就了龙口精神文明建设的累累硕果,厚重的文明土壤愈发充满活力。如今,站在新的起点,龙口又再次扬帆起航,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上砥砺前行,谱写新的辉煌! |